考绩制度
发布人: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:1,172 发布时间:2018年7月24日 22:24:52
- 考绩由学校派专人负责,采取自评、他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- 考绩的内容和要求:
- 备课规范、超前,课堂教学效果好;辅导学生有针对性;作业批改认真。掌握学生学习状况,并能及时改进教学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-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,探索教学规律。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有经验材料或论文在省、地、县交流或发表。
- 所教学科的合格率、优秀率、平均分的提高率高于其他同类学校。
- 师生关系融洽,课堂教学秩序良好。
- 上课出满勤、不得缺课。
- 第二课堂开展生动、活泼,学生积极性高。
三、考绩作为期终评先、评优、职称晋级的主要依据,量化积分后存入个人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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